詩經欣賞與研究(一)(精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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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是 詩經欣賞與研究(一)(精) 的內容簡介



詩經三百零五篇,分風、雅、頌三大類。風有十五國風,依次為:周南、召南、邶、鄘、衛、王、鄭、齊、魏、唐、秦、陳、檜、曹、豳,共計一百六十篇。雅分小雅、大雅。小雅七十四篇,大雅三十一篇。頌則有周頌三十一篇,魯頌四篇,商頌五篇。

憑一股勁,只花我們我們夫婦倆十八個月的業餘之暇,便寫成了三十萬字的那本詩經欣賞與研究〈初集〉;而這本詩經欣賞與研究續集的寫成,卻花了我倆整整五年的工夫,仍不足三十萬字。這是因為初集出版後,不斷得到各方讚揚與期許,在寫續集時,便加重了心理上的責任感,決定要寫的更加精密而扼要,至少希望能維持初集的水準,以不負眾望。所以下筆便比較鄭重,速度也就比較遲緩。

這本續集所收論文六篇,仍偏重於科學的方法,來研究有關詩經的問題,文開的「論語與詩經」、「孟子與詩經」、「齊詩學的的五際六情」等幾篇,在大陸雜誌和文壇月刊發表時,特別受到重視,均以各該期第一篇的地位刊出;普賢的「荀子與詩經」,則發表於台灣大學的文史哲學報。這些詩篇,依其類別之不同,各有其獨特之風格與內涵。由風詩,可看出各地之政風及民情;小雅之詩,已表現西周衰世,尤以幽王之世的詩篇較多。大雅則多追述周人祖先的功德,以及誇張西周初年開國盛世和歌頌中興明王周宣王文治武功的詩篇。至於周頌,周人未消除殷商遺民對周人的敵對心理,所以製作較多祭祀文王之詩篇,以揄揚文王的功烈德澤,明白周之得天下事由於天命,是由於文德。魯、商二頌,雖然篇幅不多,但由這不多的篇幅,也可看出魯僖公的工業及魯國的高度文化;也可看出春秋五霸之一宋襄公之以宋為殷商之後而頗有榮耀之感,遂制禮作樂,借以誇耀他的功業。但這些詩篇所表現之風格及內涵,必須按照詩經篇目次序集中欣賞,始能有所體悟和認識,始能了解我國這部最早且最可靠的詩歌總及真正價值所在。

  • 出版社:三民

   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1900/01/01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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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食藥署公告294項「必要藥」,缺貨不報最高可罰30萬!(圖/記者李毓康攝)

記者嚴云岑/台北報導

持有必要藥品的藥廠若缺藥不報將開罰!食藥署今(19)日公告修正「藥事法第27條之2藥品必要清單」,共將294項藥品列入群組。藥品組簡任技正陳可欣表示,為了避免藥品短缺影響患者治療,若可預見缺藥情形的藥廠,最遲需在6個月前通報,否則食藥署將會公佈廠商資料,並處以6萬至30萬元罰鍰。

食藥署上次公告藥品必要清單是在2016年12月,當年共列出311品項,陳可欣表示,此次修正共刪除25項重複或可替代品項,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(WHO)Essential drug list增列8品項,其中有3項為抗生素、3項抗貧血低血壓藥物、1項破傷風疫苗與1項水份電解質平?補充液。

陳可欣表示,新增的8品項中,包括抗低血壓藥物與水份電解質補充液等4品項,就曾因缺藥影響病患治療,因此將其列入必要藥品中。持有經公告為必要藥品之許可證者,如有無法繼續製造、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虞時,應依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,向食藥署通報。

陳可欣表示,必要藥品的缺藥通報至少需提前半年,初次違規者將會公布廠商與負責人資料予以警告,若再次違規可依情節處6萬至30萬元罰鍰。若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事件,也須在發生後30日向食藥署通報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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